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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程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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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 14: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程步(我的求真系列)

                                                                                                           sweetswing

      程步先生,据说是少年得志,绝顶聪明,他曾经在最高法院做过死刑复核工作,查卷宗,理冤狱;又在最大媒体CCAV工作过,深谙文宣之道。某一日忽然发现〈史记〉中的破绽,继而一发不可收,连出六本书,为史记中的人物一一翻案。

  我没买过程步的书,因为书太贵,不如买二斤猪肉实惠。但书中的内容,我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感谢网络的发达,他的粉丝将书的内容转发到网络上。我不得不说,程先生的质疑是有必要的,否则史学界就是死水一潭,那些摇头晃脑的书呆子,谁也没有突破司马迁的叙述和描写。他们的高下之分,只是体现在背书的详细和疏密上,没有突破。程步是个异类。他习惯于推理,他细致,他善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看他的文章,读者很难反驳,也没有精力去搜集资料进行反驳,于是,在他发起这场质疑战争中,他成了唯一的胜利者,他也就如愿以偿,扩大了影响。

       但我还不得不说,程步剑走偏锋,也许在商业营销上是个捷径,但在学术讨论上,降低了严肃性,他指责司马迁撒了弥天大谎,赞美秦始皇是千古仁君,讥笑项羽是常败将军,批评韩信无寸功却索取高官厚禄。如果我们承认,这一切才是真正的历史真相,那我们就不得不面对一个个尴尬的问题——为什么一千多年来,那么多史官,历史学者,无人发现司马迁撒谎?汉朝容许他把历史篡改得面目全非?

  项羽是常败将军,楚汉战争还用得着打四年?刘邦多精明的人,会给一个无寸功的笨蛋封官封王?按照程步的逻辑,我们还可以得出结论,由于秦始皇太仁慈,老百姓安居乐业,所以才有各地的起义和暴X乱。

       程步先生,显然是不想给出最终解释,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思路去推理,他的所有推理都基于一个假设——即汉武帝割掉了司马迁的性器官,司马迁要泄私愤,所以就变着法子,丑化汉武帝的祖宗刘邦,所以就有神化项羽,拔高韩信,一千多年前的那个阉人愚弄了读者,只在最近才被他程步抽丝剥茧地揭露。


  我不得不承认程步很有口才——这或许就是律师的口才,律师的职业病,看起来很严格,步步有理,步步进逼,你得承认,当你承认到一个循环后,你会惊异地发现,律师引导你得出一个荒唐的结论,与所见所闻,与常理不符的结论。程步就是把他的律师习惯带进了写作中,我们承认了他的真韩信,真项羽,真商鞅,真秦始皇,真司马迁,也就不得不面对前述的一个个尴尬问题。

       我们该不该诅咒司马迁呢?该不该赞美始皇帝呢?该不该感谢程步发掘真相呢?程步告诉我们,他曾经在最高法工作过,所以——这个所以,是读者自然而然的结论,我们应该相信他的推理;程度告诉我们,毛主席说,司马迁是个文学家,所以——这个所以,……我们就应该相信史记已经不是历史典籍?

  抱歉!最高法的人未必都是神明!一样有尸位素餐的职员。毛太祖的话句句是真理,那我们早已是火星人(毛太祖说,中国不超过美国,就被开除球籍)程步最近说,他感觉自己写书,是冥冥之中有特殊力量驱使,是神的旨意。——这就很可怕了!

       忽然就想起,以前泡文学论坛时,有个ID叫杨神经的,经常发些科学散文,老实说,我看不懂他写的那是啥玩意?只知道他要把牛顿驳倒,因为他发现了这世界上压根没有万有引力,而有万有斥力。他的文章总能引起那些酸溜溜的文学青年文学中年的喝彩——因为文学中青年们没有起码的科学常识,所就膜拜了。

  我是很想写个帖子去驳斥他的,但看他春风得意,处于陶醉中,不忍打搅,又想,真 要去驳斥,岂不是他发神经,我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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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3 14: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之谷 于 2016-1-3 15:17 编辑

一,《史记》是史

  程步为了证明司马迁戏弄读者,在文章中引用了毛太祖的话“司马迁是个文学家”。这是一种断章取义的手法,太祖并没说《史记》不是史书,程步如此引用,意在给读者暗示。

  在中国古代,修史是件非常严肃的事,不可戏说,东汉班固修《汉书》,明帝亲自召见他,谆谆教诲,让班固思想压力很大。唐朝修史,要不要把玄武门之变写进去,史官特意请示李世民,清朝的皇家档案中,雍正的养心殿上了一片玻璃(当时皇家已有),烧了几斤木炭,都要详细记录。

      我们不知道,西汉对修史的态度,但是司马迁做过太史令,中书令,是朝臣。可见有些地位,也从侧面说明皇家对修史是重视的。

  程步在求真系列图书中,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手法,辅以推测,把他的想象发挥到极致,得出许多新奇的结论,进而对史记进行全面否定,简单成了一个高级黑。

  我的看法,史记有创作,有文学色彩,但首先是史,其次才是文学,不可颠倒。

二,信口开河,这种文风要不得!

  司马迁认为项羽分封不公,引起诸侯反叛,程步先生为了驳倒司马老先生,处处入手。甚至写了篇文章,专门证明分封公平。他在《项羽大封诸侯挺公平》中写道:“当然了,能够分赃分得如此有水平,也不全是项羽的功劳。这里很可能有长达几个月的磋商、串通、讨价还价,才最后得到这样一个分封方案。为什么说几个月的磋商?因为根据《史记?秦楚之际月表》记载,诸侯军焚烧了咸阳宫,大火三月不灭。而就在这满目疮痍,烟尘弥漫的咸阳,诸侯军居然又呆了四个月。四个月的时间都在干嘛?讨论分赃最切合实际。”

      月表上的真实记载是什么?公元前206年十月, 项羽将诸侯兵四十馀万,行略地,西至于河南。十一月 羽诈坑杀秦降卒二十万人于新安。 沛公出令三章,秦民大悦。十二月。分楚为四。 至关中,诛秦王子婴,屠烧咸阳。分天下,立诸侯。 义帝元年。诸侯尊怀王为义帝。这段文章讲得很清楚,十月项羽和诸侯联军才到河南(非今日河南之意),十一月,刘邦在咸阳安抚民心,项羽在坑杀秦兵 ,十二月,项羽军到了关中,在咸阳杀人放火,分封天下,项羽自立为霸王是次年元月的事,也就说,分封花费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两月。程步却写经过了四个月的讨价还价。史马迁写大火三月不灭,极言秦朝宫殿规模宏大,项羽残暴,是夸张的写法。不代表分封要进行四个月。

    下面我以程步的手法进行推理来反程步。——
    1,诸侯联军几十万人,在一个残破的咸阳城吃喝拉撒睡,粮食从哪里来?能吃喝四个月?我们知道古代的生产力远比现在低下,而且那时候的城市规模也比现在小得多,所以,不可能是四个月,程步在摆布读者。

    2 大火燃烧,空气污染严重,PM2.5严重超标,四个月都呆在城里,开会得戴防毒面具和口罩,程步又在摆布读者。

  借用程步批评司马老儿的话批评程先生:信口开河,这种文风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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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3 14: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韩信,究竟谁在胡扯淡?

  一,韩信究竟算不算一个军事家?

  程步在《真韩信》一书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贬低这位古代的将领,我们先看一下程步文章的标题:韩信潍水之战,水淹楚军胡扯 /偷袭齐国,韩信赚1刘邦赔/韩信攻赵,打的是老虎还是老鼠 / 韩信攻魏,一次失败的偷袭 /韩信拜将,一个虚假的美丽传说 /韩信三分天下,我们又被忽悠了哪个韩信“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韩信背水列阵很搞笑

  按照程步先生的说法,那么韩信几乎没有任何功劳,他指挥的著名战例,不是失败,就是司马迁的虚构,也就是说,司马迁硬生生地虚构出一个个战例,那些谋略也是司马迁想出来的(司马迁应该是个军事家啊,哈哈)

  不仅如此,程步还把韩信这位有着性格缺陷,不懂人情世故的将领描写成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无德无能却贪得无厌的混蛋。

  那么,韩信到底算不算军事家?究竟哪一个才是真相?

      我们首先看看古人对韩信谋略的认知和态度。《百战谋略》是古代的一本兵法书,有人认为是朱元璋的谋士刘伯温所著,也有人认为是附会,但不管作者是谁,这本书在古代是有一定影响的。评价不低,以建“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骠骑将军王鸣鹤认为:该书“殊足以启发后人,而战道略备矣”②。崇祯间邹复认为:“以此书教战于昔人,用兵之妙思过半矣”。

  书中收录了楚汉战争时的著名战例,如项羽进攻秦军的巨鹿之战,刘邦进攻秦军的峣关之战;韩信灭赵、攻齐之战,程步先生说,那灭赵之战是虚构的,攻齐是假的,程步是用他那律师的推理得出结论的,那么,古代的将军们不会推理,不懂战争?我相信,那时候的将领比二十一世纪的律师更能理解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因为那是他们的职业,他们的经历,他们有更真切的感受。

  接下来,我们分析韩信在灭楚战争中的作用,然后在解剖程步的几个“严密”的推测。我们知道,军事有战略和战术之分,战略不对,战术再强,也无济于事,所以历朝历代的政治家,军事家都很重视战略问题。程步在真韩信一书中,采取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手法,质疑韩信打的几个谋战,却只字不提楚汉战争中的战略问题。

      那么战略是否在重要呢?在楚汉相持阶段,韩信对汉王提出“北举燕、赵,东击齐,南绝楚之粮道,西与大王会于荥阳”(《汉书·韩信传》),对楚实施战略包围的建议,刘邦采纳,在坚持对楚正面作战的同时,给韩信增兵3万,命其率军东进,开辟北方战场。韩信引兵东击赵王歇,北击代王陈余,活捉代相夏说,破代。即以俘获之精兵,补充在荥阳对楚作战的刘邦军,支援正面战场作战。

  程步认为韩信打的都是弱敌,刘邦与强敌项羽对抗(他在真项羽一书中,却又把项羽说成常败将军,无能将军),所以刘邦军事才能比韩信强。在这里,我们不否认刘邦的军事才能(参见灭陈郗叛乱一节),也不比较刘韩的才能。只讲战略。韩信即便打了弱敌,但灭魏、徇赵、胁燕、定齐,也是很大的功绩,对灭楚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此说原因何在?——我们知道,在冷兵器时代,谁占领的土地多,谁的人口就多,谁的人口多,谁的战争潜力就大,兵员就广。三国时代,三国归晋,为什么?因为晋是在魏的基础上建立的,魏的领土最大,人口最多,战争潜力最大。韩信占领了北方的广大土地,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士兵,对最后的决战起了重要作用。

  程步在真韩信一书中,有意忽略这个问题,是故意误导读者。

  究竟有没有背水列阵?
  程步先生在《真韩信》一书中写道:韩信背水列阵很搞笑。为什么程先生要发笑呢?他说:(背水列阵不符合实际,漏洞太多,结果必然)那就是兵败身死,成千上万人的性命。……从上述种种搞笑的破绽中我们(程步)不难看出,韩信的井陉战役虽然听起来奇特有趣,实际却是(司马迁)胡编乱造脱离实际。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古代有没有背水列阵的事?背水列阵是不是必然战败? 有,公元537年,东魏高欢进击西魏宇文泰。当时,高欢率兵20万,而宇文泰则不足万人。军力悬殊,宇文泰思谋良久,首先决定外出迎击,把战场设在都城之外,避免打被动的防守战。宇文泰反复思量高欢进攻路途上,哪里设战场最好。后来,他决定在沙苑(今山西高陵)东背水列阵。 一战消灭高欢8万人马。

  宇文泰能做,韩信不能做?或者就是学者程步先生忙着求真,找司马老儿的茬,疏忽了宇文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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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3 14: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程步的第二步,《真秦始皇》不真

——就陈胜,吴广起义原因与程先生商榷

  沈书圣/文

  前不久,程步先生五个叫“真”的大作问世,分别名之为:《真秦始皇》、《真商鞅》、《真项羽》、《真李斯》、《真韩信》。因为都是在叫“真”,特别引起关注,因为人们都希望能把历史去伪存真较个“真”。然而一看之下,却令人大失所望。

  简略复述:程步的头一步,误解误读《吕不韦列传》
  首先,应该弄明白的第一个“真”就是秦始皇的生父是谁,他是谁的儿子。这是第一块是否较“真”的试金石,结果是先生他却没有搞明白。他说秦始皇的生父是秦庄王子楚,不是吕不韦,却拿《吕不韦列传》为证。据他称:“《史记?吕不韦列传》则明确记载:秦始皇的母亲是‘至大期时,生子政。’文字表述得很清楚,秦始皇是秦庄王幸其母亲之后足月而生。”这席话令人大吃一惊、膛目结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可能有这么雷人的误解误读呢?

  但凡读过《史记?吕不韦列传》的人就都知道秦始皇的生父是吕不韦。在那里明明写着“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说的是赵姬和吕不韦“与居”怀孕后被子楚要过去的,“至大期时,生子政”这就是吕不韦的儿子。就这么简单,并无歧义。而程先生却将“与居”“知有身”“自匿有身”等关键情节扔到一边,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只取“至大期时,生子政”这一句话就得出相反的结论。而且还说什么:“文字表述得很清楚,秦始皇是秦庄王幸其母亲之后足月而生”的,这么标新立异,真够新天方夜谭的。

  程先生怎能造出这样乾坤颠倒的奇谈怪论呢?看来,程先生连《吕不韦列传》讲的是什么都没有搞明白,却反诬司马迁“其文字自相矛盾,其内容有悖常理,”委实让人看不下去。笔者冒昧的奉告先生一句:《吕不韦列传》一文的中心主题可以说是只有一句话,说的就是秦始皇的生父是吕不韦。你能从《吕不韦列传》中论出了一个秦庄王是其生父,真是令人叫绝,真是太有才了!连神仙都望尘莫及了。

(详见笔者已发表于网上的《程步的头一步,《真秦始皇》不真》)。
  然而,远不止于此,这只是名为较”真“而却又实为其言不可信者之一。

  程步的第二步:混淆“戍”与“徭”,污蔑农民起义
  无独有偶的是程先生在论及陈胜吴广起义时更是大放厥词,说他们的起义不是因遇大雨“失期,法皆斩”,“而是吴广故意滋事,逼迫众人跟着造反。”而“陈胜并非地道的农民,造反的根源是仇恨”。他说:“根据司马迁的描写,人们很容易得出结论,陈涉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其实不然,在秦始皇统一的战争中,各诸侯国为了抵抗秦国的进攻,几乎是全民皆兵。像陈涉这样的壮年男子不可能不从军来抵抗秦军。而陈涉能够当上900民工的屯长,也说明他不是一般的庄稼人。他得有一定的魄力,有一定的领导才能。所以,合理的解释是,陈胜曾经在军队中担任过头目,曾经拥有一定的权力,有一定的随众。国家战败军队溃散,陈涉从此失业,不得不回去给人种田。国家的灭亡,人生的失败,不甘心回到法治朝纲框架中当一个平民百姓,心怀仇恨不言而喻。陈涉造反,因为失败的仇恨。”“残忍和怨恨使他在戍边途中,毫不犹豫就杀死了随行的校尉,然后裹挟众人当上了山大王。” (以上均见于《真项羽》P20)

  “陈涉无道残暴,为所欲为滥杀无辜”。(见于《真项羽》P22)

  陈涉造反起事之后很快就停下来,急不可耐的称王了。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没有带兵打仗,去冲锋陷阵。“造反者鲜有人为亡秦而战”(见于《真项羽》P26)。

  总而言之,他说这个起义就是一场不安分守己的瞎胡闹,远不如秦朝的“仁定六国”;贬称他们的造反为“起事”,而不是起义,目的是“苟富贵”和报个人的怨仇;根本不是阶级压迫、阶级斗争,不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阶级矛盾、阶级仇恨。以此对陈涉、吴广起义进行了全面的否定,彻底地诋毁和污蔑。

  在他看来这等和暴徒差不了多少的人物,还被司马迁写入历史,而且是列入高规格的《世家第十八》,高于《列传》,与《孔子世家第十七》齐名,倍加赞扬,这是司马迁无中生有,颠倒事实,掩盖真相。

  令程先生痛心疾首的是,历史在司马迁的笔下何至于如此的混沌,清浊不分?以至“颠倒了盗跖颜渊”。或可代之为借用《窦娥冤》的话来说就是:“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就不单单是对陈涉吴广起义评价的一个问题了,而且还牵涉到司马迁的人格和《史记》的价值问题,其颠覆之力——“力拔山兮气盖世,”眼见的陈涉吴广名誉扫地,《史记》也是岌岌可危的了。这是诸多专家学者读者所不能接受的。

    那么,历史真像究竟是如何呢?陈胜吴广斩木为兵,揭竿起义究竟是暴民还是义民呢?

  看过了程步的说教,我们再对照看看司马迁的原文:《史记?陈涉世家第十八》:“陈涉少时,常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庸者笑而应曰:‘若为庸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程先生置疑:陈涉说此话时,身边有大泽乡电视台的采访记录吗?)“陈涉曰:“天下苦秦久已’”。

  这里主要说的是2点:
  (一)陈胜的出身:是地道的农民,少年时就务农,有大志向,但未当过兵。这里并没有“他可能从过军,担任过头目,曾经拥有一定的权力…… 国家 (程步没说他的驻地城阳在哪里,他是哪个国家的人)的战败,军队溃散,……不甘心当一个平民百姓,心怀仇恨不言而喻”等内容,这是程步先生给他加上了许多花点子。

  (二)起义的根本原因:秦二世元年七月,陈胜,吴广为屯长,
  率九百人去渔阳谪戍——服兵役,走到大泽乡,因“会天大雨,道不通”无法行走,误了期限,即使到了,按照秦的法律规定也是斩首,只有死路一条。而起义还有活下去的一线希望,就是说,死到临头的最后挣扎是促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死逼梁山,是人类求生的本能决定的,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乎!这是我国历代中学生都学过,都知道的简单道理。

  由此可见,《史记》之所云与程先生大不相同,且有天壤之别。

  须注意《史记》原文:发闾左谪戍渔阳 这七个字是去服兵役。而“闾左谪戍”说的他们是被处罚去服兵役的下等农民。

  陈涉、吴广起义又称大泽乡起义,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历来都认同《史记》的记载真实可信,2千多年过去了,而今,程步先生并不认同,对此他另有新说,但他却是将“徭役”等同于“戍役”来说的,这是产生严重分歧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程先生说《秦律》规定迟到最多只是罚款,他的理由是“根据1975在湖北云梦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百姓服徭役没有按期到达是很轻的过失,根本不会被杀头。最重的处罚也只是罚款。”

    “《睡虎地秦墓竹简?徭律》规定:‘迟到三至五天,口头批评;六到十天,罚款一盾;十天以上,罚款一甲。’”“在这条秦律里还有四个字,很少被学者们提起:‘水雨,除兴。’意思是遇到雨水天气,徭役取消。也就是说,陈胜这种情况,因为遇到大雨而迟到,不仅不会受到处罚,徭役根本就可以取消”(以上均见于《真项羽》P17)。

  程步先生还说:“司马迁说陈胜暴X乱是因为服徭役迟到了要斩首,而出土的秦简却显示,迟到5天以内的处罚只是口头批评,5天以上也只是罚款”。(见于《真秦始皇》前言二《让史实与形容词对决》)(笔者注:司马迁并没有说过“服徭役迟到了要斩首”的话)

  按照程步先生的上述说法,多说是个批评教育,何必造反呢?这不是无理取闹是干啥?是不应予同情和支持的,更不应予赞赏和歌颂,如果对其赞赏和歌颂,岂不是鼓励暴X乱分子闹事危害社会了。

  然而,程先生拿出的上述所谓根据却都是文不对题的假货,是不具有可信度的。他所依据的是出土文物,而出土文物说的却是徭役并不是戍役,两者是对不上号的。徭役和戍役的属性是根本不同的,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天地相差,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什么叫戍:
  (一)《古代汉语词典》的释义①驻守,守边。②戍卒,驻军。
  ③边防地区的营垒,城堡。
  (二)《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是(军队)防守:卫~ㄧ~边。
    【戍边】就是戍守在边疆。
  而徭是书面上的文言词语,徭役是古时统治者强制百姓的无偿劳动,又叫劳役 。

  由上述可知,徭役是古代的国家征调的民工,是没有报酬的义务劳动;而戍役是去当兵打仗,是去驻守边防。兵贵神速,岂可有误。这两者不能划上等号,岂可混为一谈。《史记?陈涉世家》说的是“发闾左谪戍渔阳”并不是“发闾左谪徭渔阳”。这是必须分辨清楚的。

  既然徭(劳)役是民工,而戍役是军队是当兵,两者不同。便不能够用最多是罚款代替“法皆斩”,更不能够因“水雨”就可以“除兴”,就可以取消处罚的,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程先生在书中也有数次使用“戍边”一词,难道不知道戍边就是军人驻守边防保卫国家吗?怎么能扯到徭役上去呢?先生宏论通古博今,不会分不清“戍”和“徭”吧?为什么把徭役当成戍役,弄出这么低级的常识性错误呢?

  为什么全书没有一处直接引用《史记》原文:“发闾左谪戍渔阳”这句最为关键的话,说明他们是去干什么,不拿原文本意说事,做出恰当解释,却一下子就转到“服徭役迟到按照秦律当斩”这11个字上去了,这是什么诡道?

  而且特别印的是加黑体字,而且还特别要求留意黑体字,(见于《真项羽》P16)。这是什么意思?是要读者留意先生要开始编造瞎话了吗?这11个黑体字是哪里来的?不是先生自己造出来的吗?隐去了“发闾左谪戍渔阳”却生出了一个“服徭役迟到按照秦律当斩”,这是什么意思?《史记》书中有“服徭役迟到按照秦律当斩”这句话吗?这不是恣意歪曲事实往司马迁身上抹黑吗?这可是个技术活。不应是水平问题吧,不会是故意滋事别有用心吧!?

  本来《史记》有明确记载,陈涉、吴广“谪戍渔阳”是去服兵役,“失期,法皆斩”是其起义的根本原因。而程先生竟然认为司马迁说的是假话,并指出“假话一定会有破绽”,(见于《真项羽》P17)。其语出惊人,掷地有声,好像是真理在手,成竹在胸,无所畏惧。

  既然是“假话”又有“破绽”,那就揭其破绽进行打假吧!岂料程先生放出的没有破绽的“真话”却是徭役过期者罚款,或者免于处罚,并不是“戍役失期”的处罚条款,是对不上口径的文物,这种驴唇不对马嘴的打假,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这哪里是在较真打假,这分明是在以假打真,以卵击石,自毁其誉。

       程先生还说他们是“有预谋的,利用迷信造事蛊惑”,还拿“剑挺”和“挺剑”不是一个意思,论出了一个“倒反而是陈涉。吴广蓄谋造反无端杀人,谁是谁非一目了然。”(见于《真项羽》P19)这样一个钻牛角尖的问题。这个咬文嚼字功底,这个功夫确实不浅,但只可惜未能把“戍”和“徭”这个大前提搞明白,“戍役”和“徭役”不分,这才是个一目了然的错误。纠正了这个根本原则性的错误以后,就没有必要再去咬文嚼字细加推敲了,无论是“剑挺”还是“挺剑”,吴广都是要夺剑到手,刺杀校尉的,这是天理,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是正义的英雄行为,其情节真实无瑕疵,不必吹毛求疵,也用不着大泽乡电视台做什么采访,录音录像。这是司马迁那个时代办不到的。如果每事都得拿出人证、物证、书证的话,那就没有《史记》了,没有《史记》也就没有远古历史了。幸亏有了《史记》,才能生发出你的五个较“真”的书,故为先生计,还须手下留情。凡事总得有个度,不可极端,叫“真”过度反而失真,反而把假当成真了。你为秦始皇翻案的雄心不小但却实难办到,还是尊重《史记》为好。

  130余万字的宏篇巨制伊始便是2个这么严重的错误,是假字当头,以假充真,以假乱真,还怎能让读者相信后边的“真”呢?

  特别是头一步,你说秦始皇的爹不是吕不韦,秦始皇对他不杀够仁慈的,等等,等等,一系列的议论都是站不住脚的,你的第一本书《真秦始皇》的根基就被动摇了,论到农民起义说的更是荒诞、荒谬、荒唐。如此随意歪批《史记》,还说“其文字自相矛盾,其内容有悖常理”岂不就成了夫子自道了。

  略想先生是被自己臆定的“秦无暴*政”、“仁定六国”偏激妄为迷住了双眼,冲昏了头脑;为达这个至高点,便不遗余力的否定《史记》,结果把自己的许多真知灼见也拐带搞砸了。

  先生一再的说司马迁没有录音录像没有根据,不是历史,是报告文学。而先生之所言又大多是分析,揣测,推论,设想,质疑,更是多无根据,读者无法知道这种文章是“超级报告文学呢”?还是其他的什么?你这能叫做历史吗?该当如何认定呢?

  陈胜、吴广起义是刘邦、项羽起义的前奏,刘项是其后续,君将此文纳入《真项羽》一书,但仍与《真秦始皇》关系密切,故本文名之为《程步的第二步,“真秦始皇”不真》,拙文至此,难免多有不当,诚望与程步先生商榷并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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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3 15: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帝国之由来

      秦国原始于陕西西南部的一个小部落,公元前821庚辰年为秦庄公元年,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掉六国,定尊为朕称始皇帝整整经历600年;厉18个公13个王,共31代(延到子婴被杀为33代)。这600余年间有4个闪光亮点:

      第1个是公元前659至前621年,秦穆公在位38年,在著名的五羖大夫百里奚和蹇叔的辅佐下,对内对外均行善策讲道义,帮助晋重耳立国,两平晋乱,为其援粮救灾,结果却遭恩将仇报。秦晋的友好关系是被晋文公的后人破坏的。秦穆公行仁政善用贤人能思己过,不冤枉败兵之将。“天子使召公过贺穆公以金鼓”穆公是应予称赞的。

      第2个闪光亮点是公元前361—前338年,秦孝公在位23年。时有小国卫的王室公子商鞅在魏国数年待聘而未被用,故而来投;通过阉人景监会见了秦孝公,经三次谈话之后被其重用并决定变法。

      商鞅素好“刑名之学”,所变之法极为险恶,例如(1)编民为十伍,严行连坐法。“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2)下令每户有二男而不分家者,加倍增收赋税。(3)重赏军功。(4)禁止私斗。(5)奖励农耕,抑商抑末。(6)统一度量衡。(7)明法令,禁游说,焚毁《诗》、《书》等。极大地加强了国家对社会各阶层和各方面的控制。变法十年,秦国大治。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是在强权之下出现的假象。短期效果良好,但却后患无穷。

      秦孝公死,秦惠公杀商鞅,但商鞅之法未变,为百年之后秦始皇灭六国,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重赏军功”是拿杀敌人人头数领赏的,斩敌一个“甲首”,赏给爵位一级,田百亩,宅九亩,农奴一人。造**们无时不在谈论战争,“起居、饮食、所歌者,战也”;“使民知见战也,如虎狼之见肉”;出征时,父送子,兄送弟,妻送夫,都说:“不斩敌首,不要回来!违反法律,背弃命令,你与我们都会死”!以此把秦军练就成了虎狼之师。在秦孝公以及之后数十年的兼并战争的规模及其惨烈程度,无以复加,哪里还能行仁义?

     商鞅是一个绝顶聪明的恶人,他(一)立信:南门徙木,立奖能人,说话算数。(二)立威:太子犯法不能处罚,拿太子的老师问罪。割鼻子,脸上刺字,震动朝野,再无人敢不听令。但不立德,当初说法律不适宜的百姓见了这等言行都来反映说法律适宜了,商鞅说:“这些都是扰乱教化的人”全都迁到边远地区,再没有人敢说话了。

     商鞅眼中无百姓,也未曾想为众人谋利益。他所变之法是严刑峻法,是加强皇权统治,奴役民众为其出血出力卖命的,而非现代意义上的保障人民的权利。最后商鞅也死于自己所制定的法律上。他是为独X裁统治者开特快专列的高级奴才,虽然曾经威风八面享受至高,却下场可悲。

     变法的长远危害是“抑商抑末”这条影响中国两千余年工商业没有起色。如今我国还落后于西方先进国家一大块。

     总体上来说,商鞅所变之法不是善法而是恶法,是法西斯性质的,未给当时的老百姓谋福祉,也未为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任何好处,只是为秦王朝效了犬马之劳,是秦国由善而恶的转折点。

     第3个闪光亮点是公元前306—前251年,秦昭襄王在位56年,特别是后半期,对六国的战争连年不断。战神白起,为将25年间斩敌首89万,占当时各国斩敌总数的80%~85%以上,长平一役,计杀赵国兵卒40余万人,仅遣其小者240人归赵,赵人大震。哪里还能“不重伤,不擒二毛”呢?

     秦昭襄王也就是秦始皇的太爷,他后半生的对外战争,打得各国威风尽失,为秦始皇的统一打下了坚实地基础。他一个命令就能逼死不愿为他的错误部署卖命的、战功最为卓著的大将白起自杀,“死而非其罪,秦人怜之”,可见那时的独X裁权力已经无限大。

     商鞅变法时所定的条例国策一直延续到秦始皇死后都没有变,已经有120多年的恶人恶政传统。怎能不与六国交恶,还怎能“仁定六国”?

     第4个闪光亮点就是秦始皇的统一战争,是其曾祖父昭襄王征战的继续,族灭了齐楚燕韩赵魏六个国家,是杀人如麻,血腥成功,哪里还能有什么“仁定四海”?

     秦帝国的严刑峻法
     秦帝国的严刑峻法如:“军**”、“连坐法”、“不告奸法”等都是法西斯性质的恶法,民众动辄犯法,就是因为法律繁多,一动弹就触犯法网,四处是法,无可逃遁,且惩罚极重。

     沛公刘邦先攻入咸阳,说:“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死者,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

     生活在“苦秦苛法久矣”的父老争相持牛羊酒食欢迎刘邦的部队,是因为他废除了秦的苛法。这就不是秦的法律是疏还是密的问题,而是苛恶繁多的问题。一下子都废除了,绝大多数老百姓就无法可犯了,只剩下极少的个别人的杀人伤人和盗窃的问题了,因此才能得到父老乡亲的热烈欢迎,如果说“约法三章”还不如《秦律》好,那就是把当时的父老当成傻子了。

     你若说《秦律》好,那么,老百姓为何不欢迎呢?当时当地人亲历的感受要比我们今人的分析判断真实可信得多。

     秦始皇不是仁慈君主

     秦始皇本人是仁君吗?不可能!
    (一)侵略吞并,族灭六国本身就是残暴凶杀,无“仁”可谈。
    (二)把持不同政见的儒生借故坑杀了460多人纯粹是枉杀无辜。
     (三)为寻仙药而隐身避世,找不到泄密的人,就把身边在场
的所有人都杀了。
     (四)“始皇帝死而地分”,在东郡陨石上刻此字的人没抓到,便下令把全郡的人都杀了。这些个不是司马迁用形容词堆积起来的。

      程步先生最为之称道的是他没有杀过一个将军大臣,并以李信、王翦和王绾、淳于越的故事为例反复引用说明之。其实并无说服力。

      李信年轻轻敌领兵20万去打楚国失败了,本不应杀,胜败乃兵家常事;且秦始皇批准也是有责任的,怎能出言一个“杀”字。

      王翦出征时一再要求提高优遇条件,似有所非份,但最后不负众望,取得了灭楚的重大胜利,功不可没,怎能言“杀”。

      丞相王绾是当年主张分封制的,未被采用但并无罪过。

      八年后博士淳于越旧话重提,强调分封好,淳于越没有错误,没有可杀之罪,更不应杀。

      该事发生在秦始皇34年。在始皇48岁寿辰的庆贺宴席上,淳于越针对郡县制说:我听说殷朝、周朝统治天下达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给自己当作辅佐。如今陛下拥有天下,而您的子弟却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现像齐国田常、晋国六卿之类谋杀君主的臣子,没有辅佐,靠谁来救援呢?凡事不效法古人而能长久的,没听说过”。

      最厉害的是:“做事情不效法古代而能长久的,没听说过”。

      这话有错吗?没有哇。非但没有错,而且是完全正确的。没过五六年,秦帝国就灭亡了,“凡事不效法古人而能长久的,没听说过”,这句话就应验了。

      博士淳于越冒着生命危险,向秦始皇提出忠告,是对秦之将亡的担忧,是赤胆忠心的表现,这不是诅咒新政,是没有理由被杀的。

      如果杀了,秦始皇非但是暴君,而且又是昏君了。他没有杀人,而是“下其议”,是有其明智的的一面,并不是因为什么仁慈。

      秦始皇在位37年,没有枉杀过一位将军大臣,是不忘其旧日之功,也有罪不当杀的一面;对将军大臣们原本无罪或无当死之罪者,没有妄杀一人,不足以说明他就是仁慈的君主,他不能面面俱到的全都杀到。对他没有造成大的威胁和危害的便不能杀之,而有危害的吕不韦虽然是他的生父、亲爹也未能轻饶。他给吕不韦去信问:“君何功于秦”?“君何亲与秦?号称仲父”!这是明知而故问,此时的秦始皇,已经“俱得情实”,吕是其生父这层关系,已经门清,不是不知道。吕不韦见信也是心知肚明,这是父子关系决裂的信号,是要他以身死来压下诸多的丑闻,这是一个顺乎情理的了断。

      吕并不是因年事已高对未来灰心失望,于是饮鸩而亡。

      既不仁慈也不能说是枉杀无辜,这是那些无罪的将军大臣们没有被杀的一个比照。《真秦始皇》(P11)有言:“即使不是暴君,杀吕不韦,将其满门抄斩,不会有人认为过分那是因为没弄明白:吕不韦是他的爹。

      为了遮隐自身许多的不光彩他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将军大臣门没有被杀,是因为他们没有犯着。而对知识分子和其他人士却是毫不手软。大小都是一条人命,460多个儒生难道还少吗?他们根本没有犯罪,全都是无辜的,是皇帝的泄气筒、替罪羊,全部是被枉杀的。硬要将其往方士术士经济犯罪上解释,为其开脱罪责,因为史无所据、是枉费心机的。

      知识分子是社会变化的风向标、晴雨表、温度计。狂风暴雨寒流将至他们是先知先觉者 ,他们是先进文化的领头羊。

     出头椽子先烂,他们先于民众不满于暴*政、死于暴*政是为先进文化、人类文明进步献身的。460多名儒生的被坑杀是暴力政权的一个标志。

     镇X压知识分子就是镇X压全体国民,这个历史是任何人也无法将其抹掉的。

     秦帝国灭亡的原因
      导致秦帝国灭亡的原因很多,很复杂,可以归结为三大类:
     (一)战灭六国,根基不牢,降而后叛。
     (二)苛政之下,苦秦久矣,饥民造反。
     (三)郡县初行,事不师古,不能长久。

      我们今人会说他是统一战争,有许多好处,是春秋战国分X裂二三百年来人民的渴望,是大势所趋,是分久必合,乃自然之理。可但是,在2千年前的赵国人能这么看吗?齐楚燕韩那些国家的人能这么看吗?不能。赵国的局部地区上党战败投降了不久,得机会就又反叛了。他们并不情愿被别的国家吞并统一。

      因为有这个经验教训,白起才认为长平之战的40余万俘虏是靠不住的,是不稳定因素,一旦反了就不可收拾,因此才决意坑杀了事。这件事情说明当时任何一个国家的人也不愿意当亡国奴。秦国的人如果被别的国家征服了也不会甘心的。

      秦国进行了100多年的战争,终于把别的国家都消灭了,这在当时的人来看是侵略、扩张、吞并、征服;是恃强凌弱,是不义的战争,是不可接受的。哪能有如今天的人们认识那么“高”,那么的有政治觉悟,和历史的远见程度。

      其实当时的人们是谁都不愿意做亡国奴的,说什么久分之后都渴望统一,是大势所趋,实在是痴人说梦。

      另外秦国所行所为多有卑鄙、恶毒、很不光彩,例如:张仪相秦时曾经许诺事成之后给楚国600百里土地,结果没有兑现,且反目相讥的说:“我答应的是6里土地”,这是明目张胆的恶骗行为。

      商鞅欺骗魏国公子卬要求进行友好会谈,然后各自撤兵,结果是一个圈套,把人家诱杀了。

      秦国派间谍造谣言、收买、暗杀,以致撤了赵国廉颇的职,害了李牧的命,其不良记录有很多。从国格品德上来看已经是弃善行恶二三百年没有什么好名声。“天下者,人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秦始皇最终以武力征服消灭了六国,这个统一是不得人心的,是无德的,难以长久居之;是建立在火山口上的,时机一到,就是要喷发的。二十几年后的遍地烽火早已见证了这点。在六国人民的眼里心中秦国是他们的敌人,除了仇恨还是仇恨,没有拥护。这种仇恨是普天下的,是全民的,是杀不尽的。六国的王公贵族不是没有被杀,被杀死去的哪有资格名列史书之中。不是秦始皇仁慈,没有杀掉被灭的六国贵族项羽、张良等千八百人那么简单,这种国恨家仇是没法消弭的。一旦有起义的星星之火,立马就会形成燎原之势,这不是张良、项羽等人能够鼓动号召起来的。


(二)苛政之下,苦秦久矣,饥民起义。
      暴*政之下,苦秦久矣:陈涉起义时说:“天下苦秦久矣”,这句话据说在《史记》书中出现过四次,这是众口一词的切身感受。是戍役之苦,徭役之苦,刑罚之苦,饥饿之苦,而且是“久矣”。这是由陈涉首次喊出来的。程先生并不认同,质疑说:“说这话时有大泽乡电视台的记者采访吗?司马迁岂不是在骗人。”此事确无人证物证,可暂且存疑。

      至于《秦律》戍役“失期,法皆斩”这一条是司马迁说的。“失期,法皆斩”这五个字可说就是秦暴*政的一个标志,是否定不了的。“服徭役迟到按照秦律当斩”这句话不是司马迁说的,有可能是程先生自己编造出来的(见于《真项羽》P16)。

      司马迁说的是服戍役“失期,法皆斩”两者属性不同不可以乱加混淆。这是暴*政的一条根据,是推翻不了的。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认为秦朝和隋朝都是二世而亡,都是亡于暴*政,秦朝尤甚于隋朝。但也有人不以为然。

     笔者以为判断秦王朝是否是暴*政要用民生的状况来看,在来衡量。这应是有说服力的最终的检验标准。具体的说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谈。

     一看民众的疾苦,二看知识分子待遇。
     ①看民众的疾苦:秦国自从商鞅变法就进入了暴*政时期。经过10年,国家是强大起来了,而民众面临的却是严刑峻法。变法从未造福于民众,王公贵族也多有不满。有赵良指出商鞅任秦相不拿百姓当人,实在不是谋求长寿善终的行为。
秦国从此开始称雄霸道不讲信义。从秦昭襄王后期到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四五十年间战争更是连年不断。

     秦统一以后并没有休养生息,紧接着的就是忙于修骊山陵墓,修长城,修驰道,修阿房宫,又“壮天下兵 (器 )聚之咸阳”,“徙天下富豪于咸阳十二万户”,仿造六国的宫殿,尽收天下美女,还要征匈奴平南越,使天下百姓苦于奔命,一直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史记•秦始皇本记》三十五年记有,“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做阿房宫、或作骊山”,程步先生对这句话的解读是:“抽调宫中的官吏,征派部分军队或六国战俘以及囚犯,总计70万人,分别筑骊山陵墓和阿房宫”,此解妥否,暂且不论。总之这是一笔数字。

      修长城的人数没有具体记载,比照上项修坟人数来看估计得有二三十万人;国家养着的军队不应低于60万(前有派王翦攻打楚国领兵60万的记录)加之其它工程以及地方上的征派,全国上下为秦奔命的主要劳动力不下160万人,而当时的人口总数不到2000万,劳动力约为800万,等于占用劳动力的五分之一,相当于一户出一人去当兵,服徭伇,还要拿出将近一半甚至70%的收入投入战争,远过于民间所能承担的负荷,这种情况下农民的生活难以为继,土地难免不撂荒了。

      土地被撂荒不出粮,粮价必上涨,百姓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比较一下当时的粮价便可得知,当时的老百姓生活是处在饥寒交迫之中的。

      战国前期魏文侯(前466—前397)时粮价为“石三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有两条律文证明秦统一前的官定粮价也是“石粮三十钱”。还有《管子•国蓄》也有同样例证。

     秦统一天下五年后,即公元前216年,粮价竟高达“米石千六百”(《史记•秦始皇本记》三十一年),即粮价涨了五十余倍。

     这个粮价会有什么结果呢?《汉书•食货志》说:“汉文帝二年(-47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

     “王莽末年,米石二千”,“天下户口诚半”。

      由此看来秦始皇“米石千六百”时,岂不是也在大量饿死人?(以上根据《炎黄春秋》2007.10.从《粮价看秦家店》)

      且秦始皇11年大旱,15年发生大饥荒,18年再次发生大饥荒。

      在饿死人的情况下,前210年7月,秦始皇死,二世继,立刻继续阿房宫的工程,这样的残酷剥削役使天下饥民众生,这样的社会生态,怎能不是暴*政?

      秦人从商鞅变法始就趋向野蛮,怎可能善待六国的人;而六国的人对秦国实行的那一套严酷制度是不可能适应的,反感一起就要议论,而秦的制度是不允许议论国是的;不要说三五人相聚谈论,两个人谈论一下诗书、也被腰斩,弃之市朝示众;“七十万隐宫刑徒”中就当有被从轻处罚的此类这种成员。

      一方面是在死亡线上挣扎,(粮价说明问题)一方面还要残酷镇X压,怎能说不是暴*政,又怎能不是遍地农民起义?而全国性的农民大起义也可证明说“天下苦秦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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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3 15: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巨鹿之战——程步的弥天大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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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1 16: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皇协军参谋长 于 2016-1-31 16:28 编辑

有人说宋朝联蒙抗金是愚昧,这是不对的,联金抗辽或许值得商榷,但联蒙抗金却并没有错。

一是靖康之耻中,宋朝与金国已经结下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宋朝是急于向金国女真鞑子复仇,这个必须要认识到。

二是金国先犯贱攻击宋朝,宋朝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坚决应对。

宋金五次主要战役。

1217年,金国与蒙古战事频繁,金国国力日衰,为补充其在与蒙古战争中的损失,金国于四月分兵向南宋川陕、荆湖地区发起第一次进攻,被宋朝击败。宋朝胜,金国败。
1219年1月,金国以仆散安贞为统帅分兵三路,倾其全力在西自川陕东至江淮的广大地域,向南宋发起全面第二次进攻。南宋军民奋起抗击,在大安军(今陕西宁强西北)、枣阳(今属湖北)、濠州(今安徽凤阳)相继击败金军;打破了金军全线进攻、向南拓地掠物的企图。宋朝胜,金国败。
1224年6月,金国鉴于在与蒙的战争中损失惨重,二面作战于己不利,才停止对宋朝的进攻,才开始集中兵力对付蒙军。
1233年,孟珙消灭金军从三峰山逃来的最后10余万人主力。宋朝胜,金国败。
1234年1月,金哀宗鉴于中原不保,遂弃南京逃至归德府(今河南商丘南),企图迁都入四川休养军队,重振其势,为此最下贱的金国女真人鞑虏又派兵第三次进攻南宋。进攻四川的金国女真鞑子军被宋朝孟珙率军击败。金哀宗见入川不能,旋逃至蔡州。宋朝胜,金国败。
1234年8月,宋蒙达成联合攻金协议。十月,宋朝命孟珙率军二万名与蒙古军会攻蔡州。翌年正月初九,金哀宗在城将被宋蒙联军攻破之际,传位末帝完颜承麟。次日城破,哀宗自缢,完颜承麟兵败被杀,金朝遂亡。宋朝胜,金国败。

宋朝灭掉金国以前,双方五次战役,宋朝五战全胜,金国五战全败。宋朝胜率100%,当然是没法子,谁让金国先主动挑衅犯贱,开始几次都是金国先主动进攻南宋,宋朝不打金国女真这个贱货还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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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1 16: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宋朝联蒙抗金以前,金国已经先两次主动攻击南宋,是金国挑衅进攻在先,宋朝自卫反击在后,金国先打过来,宋朝总不能不还手,应该是白痴一样的金国先犯贱,逼着宋朝与蒙古联手打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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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1 16: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算可以说宋朝联金抗辽是错的,也绝对不能说宋朝联蒙抗金是错的,因为宋朝是没有办法,谁让金国这个女真白痴不顾二线作战的危机先犯贱来进攻侵略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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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1 21: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之谷 发表于 2016-1-3 15:45
关于巨鹿之战——程步的弥天大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a64fa70100maie.html#cmt_2272672

这位博主够闲的,收集一麻袋臭屁去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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