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390|回复: 13

从《史记  陈涉世家》与睡虎地秦律试析陈胜起义的可能性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回帖

4984

积分

游客

积分
4984
发表于 2007-11-10 23: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史书上只要提到秦朝,都和残暴联系在一起。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当是秦朝时的陈胜吴广起义,而这次起义的最主要负责人,是陈胜,其目的就是要推翻残暴的秦帝国。但是我对这番说法有些不与为然,现试着分析之,供方家一起探讨。

      陈胜的身世,在《史记  陈涉世家》中说:“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庸者笑而应曰:“若为庸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从这里可看出,陈胜小时候当过佣农,但是从小就志向高远,立志将来要过上富贵生活。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秦二世既位后的第一年七月间,陈胜随九百名士兵的队伍去渔阳戍边,驻扎在大泽乡。注意:这时的陈胜吴广的身份是屯长,就是说,他们是这九百人队伍的领导者。

      马上,《史记 陈涉世家》交待了一个非常关键的事情“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连续多天下大雨,道不通,估计赶到渔阳要错过期限了,错过期限的话,法律规定是要杀头的。所以,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陈胜﹑吴广于是商量:“现在逃跑也是死路一条了,举义造反也是死路一条,同样是死,难道不能为国家大事而死吗?”

      那么,这个国家大事到底是什么呢?陈胜的一番话点拔得非常明白:“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觽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原来是天下苦秦久矣,接下去就要为起事找一个合理的民意基础,其中之一是秦二世是小儿子,不应该立为皇帝,而原来的太子扶苏贤仁,却无罪被二世杀了,但是百姓知其贤,却是”未知其死“——不知道他已经死了。

      好了,从《史记  陈涉世家》的第二段“二世元年“起,至”为天下唱,宜多应者。”止,只有半段,却把陈胜要造反的前因后果及策略、以及陈胜当时的身份大致交待清楚了,那么我们可从这半段文字中归纳出几个要点:

      1:陈胜是屯长,屯长在当时也是个小吏,当然这个职务比刘邦担任的亭长要小点。所以,陈胜在当时应该不是农民了,应该是一个政府的基层小公务员。

      2:陈胜一伙九百人去渔阳戍边,遇上停不下来的大雨了,所以道路不通畅,无法按时到达了。

      3:按秦时法律,失期当斩,所以陈胜一伙九百人既使老老实实地赶到目的地,也是要死的。

      4:那么如果逃跑呢?抓到也是要被杀头的。

      5:所以陈胜与吴广商量,打算造反了。

      6:重要的是,造反不是为了自己找活路,而是天下苦秦久矣……为天下唱……

      7:还有重要的一点,太子扶苏贤而无罪死,可是百姓未知其死。

      8:所以,陈胜可以假托太子之名起事,使造反合法化,并可以得到天下的倡应。

      由于上述原因,使我们不得不对陈胜起义到底是不是农民起义提出质疑。

      首先,陈胜的身份不是农民,他只是小时候当过佣农。同时,天下百姓知太子扶苏贤仁却不知其已死,而在位者却是二世胡亥,那么在天下百姓的眼中看来,二世的皇帝位是不合法的,那么陈胜是如何知晓扶苏已死?史记中虽然没人交待陈胜去戍边之前的经历,但从他知晓扶苏已死的情况来分析,陈胜要么曾经在蒙恬军营呆过、要么曾随太子北监蒙恬、再要么曾能接近胡亥或赵高,否则无法合理解释陈胜在天下百姓不知太子已死的情况二,他却知道的很清楚
那么这次起义定性为农民起义,我认为其观点值得商榷。

      其次,由于失期当斩,所以走到目的地或逃跑被抓都要死的,但是逃跑的话,虽然是否有活路是侥幸的,总还有一线生机。造反绝对是死罪难逃,但是陈胜却根本没考虑过逃跑的事,直接想到的就是造反,这里就存在疑问了。

      再次,他没说为了自己或为他们一伙人谋活路,而是说为天下唱,试想,如果陈胜是个农民,他有那么崇高的理想?当然,陈胜是个有志向的人,小时候就说过“苟富贵,无相忘。“那么他的鸿鹄之志不是为天下苍生谋幸福,而是欲借天下人之手为自己谋无相忘的富贵吧。

      最后,陈胜起义的原因是遇雨失期,所以法当斩,就是说他在执行国家下派的工作时,路途上遇到了不可抗力而违反法律、该处死刑的过程中。那么,秦朝法律中,对这一类不可抗力造成的失期行为,到底当不当斩?

      由于年代久远,我们无法窥见秦律的全貌,但从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律竹简中,仍然能够得到不少关于秦朝法律制度的信息。在秦律中是区分“故意”与“过失”的规定的。比如,秦律中有“不直”、“失刑”二种罪名,具体判案时,如甲告乙盗牛或伤人,乙并未盗牛伤人,那么故意诬告者构成诬告罪,反之为控告不实。故意者构成“不直”罪,过失者仅为“失刑”罪。

      在《睡虎地秦简·兴律》中有这样一条法律条文: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殹(也)及诣水雨,除。

      上文中的“谇“,按《康熙字典》的解释是“骂也”;“赀”,《说文解字》意为“小罚以财自赎也”;而“除”则很好理解了,既“去除、免除”的意思。那么上文中“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殹(也)及诣水雨,除。”就非常好理解了,失期三到五日,被责骂;失期六日到十天,罚一具盾牌自赎;失期过十天的,罚一具铠甲自赎。最重要的是,“其得殹(也)及诣水雨,除。”如果生病了或遇上雨天而失期的话,是可以免除刑罚的。

      所以,陈胜这九百人在大泽乡“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是根本不会被罚的,更不会失期当斩了。因此,也从《史记  陈涉世家》中可看到,怎么只有陈胜吴广二人在商量造反的事,而其他人怎么就不在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呢?

      再从《史记  陈涉世家》第二段接着看下去,“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觽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闲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从这里可以看到许多疑点。

      (一):他们先找人算卦,算卦的知道他们的来意,说:“你们的事都能成功的,是可以建立功业的,不过呢,你们有没有向鬼神问过凶吉呢?”

      1:他们先去算卦,从中可看出,陈胜吴广对起事后成功与否心中没底,那么一个横竖是死的人还会在乎这些吗?他们在担心什么呢?

      2:算卦的居然知道他们的意图,这个世界上真有未卜先知的神灵?算卦的怎么会知道他们的意图的呢?

      3:算卦的就算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他已经说了你们是能成功的,还要他们去问鬼神干什么,不是多此一举吗?

      (二)陈胜吴广听了算卦的话非常高兴,琢磨出了问鬼神的真实含义,这是“先生教我(借神灵的旨意)先在众人前竖立威望”。这位算卦的到底是什么人?怎么看他也不像是算卦的,倒是很像出谋画策的军师。

      (三)于是用红字写下“陈胜王”三字的布条,放入他人捕捞的鱼肚中,士兵买鱼煮食时得到了布条感到很奇怪。这事就太窍合了,人家捕获的鱼就这么轻易让你往鱼肚里塞布条?士兵买鱼怎么偏偏买回这条鱼了呢?

      (四)夜上又指使吴广到破庙里点了把火,学看狐狸叫声,喊道“大楚兴,陈胜王。”第二天,士兵中间都开始窃窃私语,偷偷地注视着陈胜了。那么九百名生命既将不保的的士兵,就那么不担心自己的安危,也不见一名士兵偷偷逃跑,到了这时才开始议论陈胜到底是何方神圣,以情以理都讲不通啊?

      再接下来,陈胜顺理成章地振臂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于是起义开始了。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起义,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其口号是站在农民立场上的,所以,这些口号不外乎“均田地、均贫富”。陈胜的起义是秦末第一场起义, 而他的口号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不太可能是一个农民起义领袖喊出来的。  



       我们再来看看以后的起义情况,对反秦大业最积极的人物有刘邦、张良、萧何、项梁、项羽、彭越、英布、符离等等人物,他们不是在秦为吏,就是原六国旧贵族,所以说,推翻秦朝统治的,并不是农民起义军而是秦朝的公务员和既得利益被剥夺者。

      那么从上面对陈胜起义的可能性可以推论,陈胜起义并不是史书上写的农民起义,而是一次军人哗变!

主题

0

回帖

189

积分

QQ游客

积分
189
发表于 2007-12-5 22: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怎么无人顶。 [s:7]

我们习惯被洗脑,认为这是农民起义,而且凡是农民起义的就是正义的,凡是官军镇压的就是反动,当然这是上世纪的普遍认识。现在好像有点纠枉过正了,把所有起义都妖魔化了,我们又一次陷入洗脑状态。

0

主题

0

回帖

2万

积分

游客

积分
25886
发表于 2007-12-5 23: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宋江起义是农民起义还是地痞流氓起义?

主题

0

回帖

189

积分

QQ游客

积分
189
发表于 2007-12-5 23: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宋江称不上起义吧(无论农民还是地痞流氓),顶多就是一黑社会,同时代的方腊那才叫起义。

主题

0

回帖

125

积分

QQ游客

积分
125
发表于 2008-1-14 14: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起义是正义性质

有些明确是强盗,有些明确是起义,有些却难以确定(好的坏的一起做)。秦政暴虐,因此从客观而言,秦末起事大多都可算起义。不过象项羽这样的既灭暴秦,又屠杀降军城民的就很难说他了。

0

主题

0

回帖

5万

积分

游客

积分
56932
发表于 2011-12-18 12: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睡虎地秦简·兴律》中有这样一条法律条文: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殹(也)及诣水雨,除。

      上文中的“谇“,按《康熙字典》的解释是“骂也”;“赀”,《说文解字》意为“小罚以财自赎也”;而“除”则很好理解了,既“去除、免除”的意思。那么上文中“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殹(也)及诣水雨,除。”就非常好理解了,失期三到五日,被责骂;失期六日到十天,罚一具盾牌自赎;失期过十天的,罚一具铠甲自赎。最重要的是,“
其得殹(也)及诣水雨,除。”如果生病了或遇上雨天而失期的话,是可以免除刑罚的。

      所以,陈胜这九百人在大泽乡“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是根本不会被罚的,更不会失期当斩了。因此,也从《史记  陈涉世家》中可看到,怎么只有陈胜吴广二人在商量造反的事,而其他人怎么就不在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呢?

------------------------------------------------------------------------------------------

睡虎地秦简中并无什么兴律。只有徭律。作者引用的文字也来自徭律,而且存在断章取义的问题。

睡虎地秦简·徭律
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
除兴。
兴徒以为邑中之功者,令嫴堵卒岁。未卒堵坏,司空将功及君子主堵者有罪,令其徒复垣之,勿计为徭。.县葆禁苑、公马牛苑,兴徒以堑垣离散及补缮之,辄以效苑吏,苑吏循之。未卒岁或坏决,令县复兴徒为之,而勿计为徭。卒岁而成决坏,过三堵以上,县葆者补缮之;三堵以下,及虽未盈卒岁而或盗决道出入,令苑辄自补缮之。县所葆禁苑之傅山、远山,其土恶不能雨,夏有坏者,勿稍补缮,至秋毋雨时而以徭为之。其近田恐兽及马牛出食稼者,县啬夫材兴有田其旁者,无贵贱,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缮之,不得为徭。县毋敢擅坏更公舍官府及廷,其有欲坏更也,必谳之。欲以城豆舂益为公舍官府及补缮之,为之,勿谳。县为恒事反谳有为也,吏程功,赢员及减员自二日以上,为不察。上之所兴,其程功而不当者,如县然。度功必令司空与匠度之,毋独令匠。其不审,以律论度者,而以其实为徭徒计。 徭律



从上面引用的秦简徭律原文可见,作者引用时,把原文“其得也,及诣。水雨,
除兴。
”改为其得殹(也)及诣水雨,除。

姑且不说其得也和其得殹也的差异。只说最后的处置:除,作者说是免除刑罚。而原文的除兴,却是免除这次徭役征发,也就是遇到生病和雨水,就干脆取消徭役征发。

纵览徭律,可以看到这篇律法针对的 是徭役征发,也就是让人民无常为政府承担劳役建设。所以后面大多是和修筑城墙有关。徭役征发和军队征发军人戍边,是绝对不同的。

作者把征发劳役的律法用在戍边军卒身上,可谓张冠李戴。
征发去修筑城墙宫室的民工,如果得病,或者遇到雨水不利建设,自然可以不用这些民工来干活。于是免除劳役。

但戍边军队,不能及时赶到服役作战,就会影响到国家安全。又怎么会因为“生病”或雨水而免除兵役及罪行呢?

所以作者看似有理有据,其实是错误的引用律法,误导读者。

0

主题

0

回帖

5万

积分

游客

积分
56932
发表于 2011-12-19 12: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秦二世既位后的第一年七月间,陈胜随九百名士兵的队伍去渔阳戍边,驻扎在大泽乡。注意:这时的陈胜吴广的身份是屯长,就是说,他们是这九百人队伍的领导者。
-------------------------------------------------

陈胜吴广真的是大泽乡九百戍卒的领导者吗?作者有些想当然了。

《商君书·境内》:
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出公;爵自二级已上至不更,命曰卒。其战也五人来簿为伍,一人羽而轻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夫劳爵,其县过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劳爵,能。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

屯长其实是一伍之长。只有四个手下。
由此看来,陈胜吴广在大泽乡九百戍卒中地位并不算很高。
是180个屯长之二。如果已经编伍,那么上级还有九个百人之将。史记记载: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索隐官也。汉旧仪“大县二人,其尉将屯九百人”,故云将尉也。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

所以陈胜吴广根本就不是大泽乡九百戍卒的领导者。上面还有三个尉,他们才是这九百戍卒的领导者,但被吴广和陈胜杀了。

这也是为什么两人商量决定造反之后要采用种种措施造势,让这九百戍卒能够遵从陈胜的号令。因为陈胜在之前根本就没有多高的地位和威信。

他并不是以九百戍卒的领导者身份策动揭竿造反。而是以五人之长得平凡身份来策动造反。
如此用鱼腹藏帛和学狐狸鸣叫“陈胜王”的做法造势,也都可以理解了。

主题

0

回帖

84

积分

审核员

积分
84
发表于 2015-3-18 14: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主题

0

回帖

69

积分

审核员

积分
69
发表于 2015-6-22 01: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帝政時代真正農民起義的沒幾樣,要麼就是政府軍搞嘩變中途造反了,如龐勛之亂;要麼就是某些教主唆使教徒搞暴X乱,如黃巾之亂,孫恩·盧循之亂;要麼就是地方豪強開掛,如許生之亂;要麼就是混社會的黑大哥帶一群小弟造反,比如黃巢之亂。真正純農民自發起義其實都撲騰不起來,按照毛教的說法就是農民階級不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在沒有先進階級進行正確領導之前是不可能取得勝利的。

0

主题

0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1483
发表于 2015-6-22 09: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1:陈胜是屯长,屯长在当时也是个小吏,当然这个职务比刘邦担任的亭长要小点。所以,陈胜在当时应该不是农民了,应该是一个政府的基层小公务员。


首先,陈胜的身份不是农民,他只是小时候当过佣农。同时,天下百姓知太子扶苏贤仁却不知其已死,而在位者却是二世胡亥,那么在天下百姓的眼中看来,二世的皇帝位是不合法的,那么陈胜是如何知晓扶苏已死?史记中虽然没人交待陈胜去戍边之前的经历,但从他知晓扶苏已死的情况来分析,陈胜要么曾经在蒙恬军营呆过、要么曾随太子北监蒙恬、再要么曾能接近胡亥或赵高,否则无法合理解释陈胜在天下百姓不知太子已死的情况二,他却知道的很清楚
那么这次起义定性为农民起义,我认为其观点值得商榷。


那么从上面对陈胜起义的可能性可以推论,陈胜起义并不是史书上写的农民起义,而是一次军人哗变!
------------------------------------------------------------
以上是楼主关于陈涉身份观点。


秦代是全农皆兵,戍边一年是每个成年农民一生必须履行的义务。陈涉戍长城,并不是南征五岭那样的贾人和赘婿。所以陈涉农民的身份是无从质疑的,而不仅仅是小时候当过雇农。


前面回复说了,屯长是五人之长,是在戍卒征发后才编伍授予的,所以说陈涉是政府基层小公务员不成立。


关于扶苏的事,陈涉原话如下;“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
陈涉用了吾闻和或闻,明显是道听途说而来。
天下百姓闻其贤,未知其死,是指天下多数人不知扶苏已死,而不是所有天下人都不知道扶苏已死,而陈涉独知之。事实是天下人中有一部分人知道扶苏已死,陈涉是其中之一。
所以楼主关于陈涉曾入蒙恬军的猜测纯属无稽之谈。


最后再说军人哗变,陈涉等九百人是被征发,但他们并未正式成为军人,从他们没有衣甲武器就可以知之。他们只是被征发的农民。


所以,说陈涉起义是农民起义,并无不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启蒙历史网

GMT+8, 2024-5-20 11:50 , Processed in 0.03338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