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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有关香港问题的常识扫盲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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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10: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香港回归的时候,香港居民有权选择自己的归属,结果超过一半人坚持回归前持有的英国及其它英联邦国家的国籍,他们当然视中国为外国

二、香港人中也有非粤籍外省人,除了极少数威海卫鲁警,都是当年为了躲避土共滥杀无辜推行赤化的大陆同胞,特别是国军伤兵还有立法委员的后代

三、大陆和香港各方面差异过大,不需要认同感,更何况所谓的国民教育,其核心都是坚持一党专政、歌颂党的领导那一套货色,和国际上通行的国民教育内容大相径庭

四、香港人从没要求回归,是地产商为了在当年大清帝国的99年出租地新界开发房产向港英施压,最后由宗主大英帝国主动放弃庇护他们的义务和大陆单方面达成的协议

五、事实上,香港人对大陆历来没多少好印象,视回归为畏途,84年达成回归协议后大家都疯狂抢购物资囤积

六、回归之前的十三年过渡期里,稍有资产的市民纷纷涌入各大英联邦国家的领事馆和签证处要求移民,气候宜人的温哥华就这样变成了小香港。

七、即使是在百年盛事当夜,也就是1997年6月30日到7月1日凌晨,照样有很多港人聚集起来焚烧大陆国旗和领导人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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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0: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朕本南蛮还有南粵王,我总结得对吧?如果有不完全之处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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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10: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香港人从没要求回归,是地产商为了在当年大清帝国的99年出租地新界开发房产向港英施压,最后由宗主大英帝国主动放弃庇护他们的义务和大陆单方面达成的协议

这条有谁可以给我扫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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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11: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回归!给港人今后带来最大危胁!香港要想保自由!民主!必须彻底反共救国!寸步不让!反共到底,救国救民。 [s:16]  [s:16]  [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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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12: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地产商真是厉害啊,为了开发楼盘,促使香港回归。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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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3: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失语者于2012-09-09 12:15发表的  :
这个地产商真是厉害啊,为了开发楼盘,促使香港回归。 [s:2]
香港分为港岛、九龙和新界(包括离岛)三个部分

前面两个部分是《中英南京条约》还有《中英北京条约》割让出去的,是所有权的整体让渡

但最后那块最大的新界地区是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以99年租约的方式出借的土地

60-70年代香港本岛和九龙的房产已经饱和,只能向新界发展,但是新界土地的所有权不属于英国,属于大清及大清的继承者

因此势必要涉及到香港的前途问题,也就是这块土地用之前要不要和中国大陆打招呼,以后到期到底还不还了

但是想不到谈判的结果,连已经割让给英国的港岛和九龙都还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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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3: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英語:The 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Respecting an Extension of Hong Kong Territory 或 The Second Convention of Peking)是在1898年6月9日由清政府和英国在北京簽訂的一份租借九龍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條約。[1] 中文本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寄存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恆溫恆濕的庫房保存。這條約的期限成為香港主權移交過程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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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3: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提出的背景和内容

擴展九龍界址,是在1894年由當時的立法局非官守議員遮打向港督羅便臣提出。

當時香港島和九龍半島並無險可守,而維多利亞港也不是全屬英國管轄,有部份地區屬於清政府。一但其他敵對的歐洲勢力攻入香港,或在大嶼山等離島駐紥,就會難以守衛。加上當時香港島人口密集,並有鼠疫流行,所以必需要分散人口來減低風險。而且,香港島和九龍半島的糧食生產都沒有可能自給自足,亦需要土地作工業發展。

其後由當時的香港總商會(The Hong Kong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香港中華會館(The Hong Kong China Association)和海軍聯盟(The Navy League)力推,尤其是後者出力最大,而英國海軍和陸軍也有提出防務意見[2]。最後,由港督羅便臣推動英國政府,英國駐華公使竇納樂(Claude MacDonald)與清政府談判。

1898年3月27日,俄國與清政府簽署《旅大租地條約》,強迫租出旅順和大連共25年,引起英國不安。因此英國借勢強迫清廷以同等年期租借威海衞,7月1日簽署《訂租威海衛專條》,同時談判中訂下如果廣東、廣西有任何租借,會另要求租地以求平衡。同為3月,法國想染指廣東、廣西,4月開始強迫清廷租出廣東西部的廣州灣。英國就以要平衡勢力為由,命竇納樂迫清政府讓英國擴址200英里,6月9日簽下《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99年。及後11月16日,清政府亦被迫租借廣州灣予法國。

英國向清廷租借香港九龍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地方及附近二百多個離島,為期99年,到1997年6月30日屆滿。該部份土地即被香港政府劃為新九龍和新界。但清政府當時仍堅持保留九龍寨城管治權,並可繼續在該處派駐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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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3: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九龙

新九龙(New Kowloon)是香港以前的四大组成部分(香港岛、九龙、新九龙、新界)之一,指界限街以北至狮子山之南的土地,包括现时观塘区、黄大仙区、九龙城区(仅限界限街以北地区,即九龙城、九龙塘等地区)和深水埗区(不包括昂船洲)。

新九龙原属新界的一部份,中国清朝政府在1898年将其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由于原九龙面积太小,政府又有需求去开拓市区用地,于是在1937年起将界限街以北至狮子山之南这些原属新界的平坦土地,划作“新九龙”以作市区用地发展。由于这些土地与界限街以南的原九龙有别,所以称之为“新九龙”。由于当时新九龙的土地是英国向中国“租借”,所以新九龙楼宇的业主都需要向香港政府交地租,反之九龙及香港岛只需缴付极低的象征式地租。

最初,新九龙由东至西分为九龙城、九龙塘、深水埗及荔枝角四区。自1968年5月起,新九龙与“旧九龙”、香港岛重新分为十区,新九龙才开始与旧九龙融合;一般市民在生活中都不会刻意区分,但教科书仍会教授两者分别。

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落实,港岛和九龙确定会和新九龙、新界一起归还中国,“新九龙”一词才正式开始消失。到现在新旧九龙一般都统称为“九龙”,唯政府地政总署需收取新九龙土地的地租,故土地契约中仍有“九龙”和“新九龙”之分。根据香港法例第1章释义及通则条例附表5,新界的定义仍包括新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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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13: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归还新界,独保留香港岛,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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