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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宪兵司令

台湾岛的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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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6 22: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29楼华夏守望者

引用第29楼华夏守望者于2013-06-16 16:25发表的 回 28楼(五木) 的帖子 :
旧金山和约只说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南库页岛、千岛群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可没有说将它们交给美军托管。。。你这个“包括了(琉球及台灣)”是你自己发明的吧?!
而依据《中华民国与日本间和平条约》第四条:“1941年12月9日之前中国和日本间签署的条约,协约及协定均作废失效。”之规定。。。割让台湾的《马关条约》已经失效。。。台湾主权重归中国。。。
同时按照中共与日本的《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与《中日友好和平条约》序言部分的规定。。。日本将遵循《波兹坦公告》第八条。。。承认台湾主权属于中国。。。


《马关条约》是清國所立之約..憑什麼.由後來者能癈立..這有違誠\信原則



序言部分???不是條約主旨            再說了《波兹坦公告》是新聞公報不具條約公法之約束力呀

CC     共勉了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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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01: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0楼(五木) 的帖子

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
1,依据《清帝退位诏书》,在国际法上,清朝由中华民国继承;以此,清朝与外国所订立之一切条约均有中华民国继承之。各国租借地,领事裁判权在中华民国继续有效,便是援引清朝与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而像一战后,中德,中奥两国废除清朝时的旧约,而订立新约,也是说明了中华民国继续清朝的实例。谁有说不诚信么?而《中华民国与日本间和平条约》第四条的行文规定是“1941年12月9日之前中国和日本间签署的条约,协约及协定均作废失效。”这里说的是中国,而不是中华民国,这也就表示,从日本与清朝在1871年签订的《日清修好条规》开始到1941年12月9日。历届中国政府(清政府,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与日本签订的所有条约,协约以及协定均宣告作废失效。所以《马关条约》依据第四条已经作废失效了。而由《马关条约》割让给日本的台湾,澎湖以及附属岛屿;自然将随着该条约的失效,而回归中国。这点毫无疑问。这完全符合国际法,也符合诚信原则。
2,我不跟你争《波兹坦公告》有没有效力的问题。我说的是,《波兹坦公告》第八条之规定,也就是《开罗宣言》必须得到实施与贯彻这点。在《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中,被日本国政府所接受与承认。并在之后的《中日友好和平条约》中再次予以确认。 (《中日友好和平条约》的序言恰恰是条约存在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满意地回顾了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以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在新的基础上获得很大的发展;确认上述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确认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应予充分尊重;希望对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定作出贡献;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决定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也就是说如果日本不承认《中日联合声明》里的规定,那么《中日友好和平条约》就没有签订的基础。这还不是主旨?)
所以依据《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友好和平条约》这三个法律文件。。。台湾主权属于中国。。。毫无任何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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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08: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木是台湾人,对当下台湾国不像国,省不像省的局面自然是深恶痛绝,自家的渔船被菲律宾撞了,菲国都拒绝与台湾方面谈判,口口声声这么做是为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气煞2300万台湾同胞,大陆的吾辈也深感同情,然同情终归是同情,却是爱莫能助。如果台湾能够取得“国际户口”,那对台湾自身的发展自然是有很大的帮助,台湾也可以从此结束羞辱的“亚细亚孤儿”尴尬处境。但这个资格可不是那么容易取得的,准确的讲台湾人要做好流血的准备,你们有这个准备吗?五木你和我们讲得再多也没有用,何故?原因再简单不过:启蒙网友在大陆13亿民众中属于绝对的少数,当局所谓的“一小撮”是也,就算我们同情你们台湾人,愿意让你们独立,可我们的声音也是非常微弱的,微弱的不值一提!中国真正当家做主的就是那500家权贵,那乌泱泱的0.5元愤青也只是人多而已,都是些被500家骗了卖了还帮着数钱的货,不值一提,但他们的声音不容小瞧,呵呵,说句难听的话,哪怕他们天天被人侮辱,被人作践,被人欺压,可他们的那份“爱国心”却是“可昭日月”的,台湾想独立,哈哈哈哈,他们早就有言在先“打台湾捐一个月工资,打美国捐一年工资,打日本捐一条贱命。”五木先生你别恼,这就是当下的大陆中国人,其实台湾的普通人不也是这个德性嘛?不过是表现方式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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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08: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台湾人要想取得国际户口,一定要做好流血的准备!!!!想要越来越自信,越来越骄横的北京当局主动承认你们的独立地位,呵呵,你们台湾人觉得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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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08: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以为苏丹会主动承认南苏丹的独立?你知道苏丹的“南北战争”死了多少人吗?200万;
你以为印尼会主动放弃东帝汶?你知道“东帝汶民族解放阵线”打了多少年仗,死了多少人吗?15万,别急,东帝汶总人口至今只有80万;
...  ...
台湾做好准备了吗?你们怕死吗?说句老实话,大陆有无数的像我一样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期盼你们高举起独立建国的大旗,为何?因为那将极有可能是打破大陆现存的超稳定结构的一次导火索,呵呵,你们懂的,... ...!可惜,你们不敢,你们太怕死,太惜命了,...  ...!既然如此,那你们就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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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6: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呆湾们的勇气全部表现在电视上骂马英九了,要他们为独立牺牲,呵呵,没几个愿意的,小日子过的那么安逸,谁愿意去死?至于那建国的梦想,也就永远是画饼充饥、望梅止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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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6: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木先生何在?为何不来发表一下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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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7: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1楼(华夏守望者) 的帖子

國際法..實質佔領使用50年以上了...

依据《清帝退位诏书》,在国际法上,清朝由中华民国继承;當時台灣己不在版圖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满意地回顾了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在北京发表联合声明以来.........,當時台灣也不在版圖內..

台灣的前途由2300萬人決定 是台灣人的共識 不容外力侵奪     [s:2]  [s:2]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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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7: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5楼(页面设置) 的帖子

五木怕死...

馬英狗罵不死...一個13%的總統卻常常類比前朝18%的阿扁.真是羞不死
[s:16]  [s:16]  [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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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23: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7楼(五木) 的帖子

你们台独分子能不能有点法律常识?!~~~没错~~~在《清帝退位诏书》颁布的时候,当时台湾确实已经不在清朝版图之内了~~~但是,依据《清帝退位诏书》,在国际法上,中华民国是清朝的继承法人。。。也就是说,中华民国继承了清朝在《马关条约》上签字国的身份。那么中华民国依据《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第四条,在中日双方正式废除了《马关条约》的有效性后代表前清恢复对台湾的主权,也是合法的。。。这么简单的法律问题你们也想不通?
《中日联合声明》签署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实未能有效治理台湾。。。但是自《中日联合声明》之后,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华民国的继承法人;并在《中日联合声明》里,明确台湾属于中国。。。也就是说。。。通过这一系列的法律手续。。。可以明确以下3点:
1,依据《马关条约》而获得台湾主权的日本,已经依据《旧金山和约》与《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放弃台湾主权。
   所以台湾已经不是日本领土了。
2,依据《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第四条的规定,随着《马关条约》废除失效,台湾主权已经自动回归中国。
   所以台湾并不是你们所谓的无主地。台湾主权属于中国。
3,依据《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的规定,日本已经明确表态将遵循《波兹坦公告》第八条的规定,也就是台湾澎湖主权回归中国。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要求与声明,采取充分理解和尊重的立场。所以,就算你们台独分子以日本单方面撕毁《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和平条约》为借口,也无法否定台湾主权属于中国的这一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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